一、项目情况
情况一: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项******有限公司,2019年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,2021年8月15日完成工******有限公司起诉,涉案金额******.69元。
******有限公司就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(一期)项目供应钢材事宜,于2017年3月15日签订《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(一期)工程钢材采购合同》,2019年1月1日签订《补充协议》。2020年9月办理钢材结算18******有限公司至今未支付给我公司。
二、工作内容
1.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(一期)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应诉(案件编号:(2024)湘0603民初1197号)代理相关工作;
2.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(一期)项目钢材采购合同起诉代理相关工作。
三、代理期限
上诉两事项代理相关工作至终审完成。
四、报价要求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;
******事务所执业许可证,所有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,资料袋须加盖公章密封;
3.本报价为一次报价,不再进行二次报价和谈判,各投标单位需结合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报价;
4.参加比价单位资质及报价资料、密封情况均需满足上述要求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;
5.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进行,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;
6.出庭律师有过工程建设项目案件胜诉业绩。
五、中选人的确定
1.招标人将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,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,并将开标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;
2.满足该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,两事项代理工作报价总额最低的参选人作为中选人;
3.如出现多家参选人报价总额最低且报价一致的情况时,招标人将组织报价最低且报价一致的参选人以抽签的方式,确定一名中选人。
六、费用支付
******法院终审判决书下发后并开具相应事项代理工作金额的发票30日内一次性支付;
七、最高限价
两事项代理工作费用分开报价,报价总额限价49000元。
八、其他
************有限责任公司签订。
2.请受邀单位做好保密工作,不得相互了解和询问,我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本项工作,并接受监督;
3.开庭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。
联系人:王发林;联系电话:******
情况一: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项******有限公司,2019年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,2021年8月15日完成工******有限公司起诉,涉案金额******.69元。
******有限公司就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(一期)项目供应钢材事宜,于2017年3月15日签订《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(一期)工程钢材采购合同》,2019年1月1日签订《补充协议》。2020年9月办理钢材结算18******有限公司至今未支付给我公司。
二、工作内容
1.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(一期)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应诉(案件编号:(2024)湘0603民初1197号)代理相关工作;
2.凉都·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(一期)项目钢材采购合同起诉代理相关工作。
三、代理期限
上诉两事项代理相关工作至终审完成。
四、报价要求
******有限责任公司;
******事务所执业许可证,所有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,资料袋须加盖公章密封;
3.本报价为一次报价,不再进行二次报价和谈判,各投标单位需结合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报价;
4.参加比价单位资质及报价资料、密封情况均需满足上述要求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;
5.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进行,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;
6.出庭律师有过工程建设项目案件胜诉业绩。
五、中选人的确定
1.招标人将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,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,并将开标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;
2.满足该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,两事项代理工作报价总额最低的参选人作为中选人;
3.如出现多家参选人报价总额最低且报价一致的情况时,招标人将组织报价最低且报价一致的参选人以抽签的方式,确定一名中选人。
六、费用支付
******法院终审判决书下发后并开具相应事项代理工作金额的发票30日内一次性支付;
七、最高限价
两事项代理工作费用分开报价,报价总额限价49000元。
八、其他
************有限责任公司签订。
2.请受邀单位做好保密工作,不得相互了解和询问,我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本项工作,并接受监督;
3.开庭地点为湖南省岳阳市。
联系人:王发林;联系电话:******